容县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
为了让广大群众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透明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现将《关于容县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15天(公示时间自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8月3日止),欢迎群众监督。如对该公示有异议,请于2017年8月3日前向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书面申述(书面反映材料属法人的,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属个人的,须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联系电话:0775—5322726,地址:容县容州镇燕塘街25号二楼保障办,电子邮箱:rxwgb8@163.com)。
区级举报电话:0771-2260195
市级举报电话:0775-2677879
县级举报电话:0775-5322726
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19日
关于容县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
跟踪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玉林市审计局于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对我县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跟踪审计,既指出了存在问题,也提出了审计建议。我县对此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层层抓落实;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核查整改。取消了不符合条件的两户危改对象,追回黄梅、韦雪梅、曾庆彬3人违规领取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5265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出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2016年保障性住房基本建成任务未完成。
整改情况:2016年度我县保障性住房基本建成任务为406套,目前已基本建成406套,任务完成率为100%。
(二)安居工程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就交付使用。
整改情况:正在责令两个月内对该项目进行验收和完善相关手续。
(三)家庭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按规定应退出未及时退出。
整改情况:责成县房管所及时做出整改,2016年4月已停止发放黄梅、韦雪梅、曾庆彬3人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并于2017年3月21日全部追回3人违规领取的货币补贴5265元。
(四)未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整改情况:对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户中开办企业的十里镇十里村峡山队肖伟初户及拥有私人汽车的自良镇中平村良二队曾宗荣户取消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格。
(五)部分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审批认定手续不完善、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善审批手续,对农户档案表格文件签署日期不符合申领程序的已进行重新整理。
(六)未完成住房分配入住任务。
整改情况:2016年度我县保障性住房分配入住任务712套,目前我县已分配入住712套(含签订入住合同部分),任务完成率为100%。
(七)有19户非低保户以低保户名义享受危改补助。
整改情况: 19户均只拨付了1.5万元,还不是按照危改低保户补助拨付。该19户危改户虽不是低保户但属于其他贫困户,都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范围内。我县将在拨付余下的危改补助资金中根据该19危改户实际家庭贫困类型拨付应享受的补助资金。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快工作推进。根据玉林市关于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协调破解难题,按照时间节点,加快推进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确保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强化督导督查。着力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督导督查,抓好项目规划选址指导,提高规划选址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抓好工程进度和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努力将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打造成为“精品工程”、“放心工程”。
(三)严格资金监管。切实加强对资金安排、拨付和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稽查和审计,特别是加强对中央预算内投资拨付前的审核和使用中的监管,严格执行建设资金和租赁补贴资金财政专户管理制度,做到专户存储、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确保行政权利规范运行,保证资金安全、使用高效。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