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国土告字[2018]5号
经容县人民政府批准,容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450921100015GB00964 | 宗地总面积: | 591.6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容州镇金珠街96号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4.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75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21 | |||||
土地用途明细: |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6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9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504917IA0302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900万元 | 加价幅度: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的行为者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2、竞买人在提供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时需提供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及相关材料。
3、竞买人须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方能参加资格审查。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8年04月25日 至 2018年05月07日 到 容县容州镇桂南路容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四楼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8年04月25日 至 2018年05月07日 到 容县容州镇桂南路容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四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5月07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8年05月07日16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8年05月08日09时00分 在 容县容州镇桂南路容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五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详见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容县容州镇桂南路容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四楼
联 系 人:莫杰强
联系电话:07755337953、18077511916
开户单位:容县土地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县支行、广西容县桂银村镇银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容县西大街支行、中国银行容县支行营业部、广西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银行帐号:524612010102326923、426101040009088、666900011436200010、45001664041050701017、2111705119016192619、623659086101、100920269440010001
容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