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是公民的基本保障
然而
有些单位或个人却为了一时利益
逃避社会保险缴费义务、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官网截图
《奖励办法》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涉及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金。
▲资料图片
举报社会保险领域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的奖励适用本办法:
(一)单位或个人虚构、隐瞒事实,逃避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
(二)单位或个人虚构、隐瞒事实,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
(三)单位或个人虚构、隐瞒事实,冒领、骗取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
(四)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等单位或个人利用提供社会保险服务之机,虚构、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证明,协助他人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或待遇的;
(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机构、开设社会保险基金专户的机构和专户管理银行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危害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
(六)违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相关规定,造成社会保险基金损失的其他行为。
同时满足以下五个条件的举报,应给予奖励:
(一)实名举报;
(二)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提供相关的证据及线索,包括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相关人员及具体违法违规行为;
(三)举报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和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
(四)举报人提供的主要事实、证据事先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税务部门掌握;
(五)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
▲资料图片
《奖励办法》规定,奖金多少主要根据查实侵害社会保险基金金额来确定。具体标准是:
(一)提供举报对象的违法违规事实,查实金额在10万元以上(不含)的,按查实金额的6%奖励;
(二)查实金额在3万元以上(不含)、10万元以下(含)的,按查实金额的4%奖励;查实金额在3万元以下(含)的,按查实金额的2%奖励,按此计算不足400元的按400元奖励;
(三)工伤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专户管理银行等内部人员举报的,可按照对应标准加倍计算奖金。
但是,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资料图片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件承办部门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应在举报件办结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厅(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支付确认表》(以下简称《举报奖励支付确认表》)审核确认,并连同办理举报案件相关材料(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登记表、调查报告、处罚决定书、责令退回告知书等)送同级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应在办结自办举报件或收到同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的《举报奖励支付确认表》及相关材料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举报奖励审核,并向举报人寄出《广西壮族自治××厅(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通知书》(以下简称《举报奖励通知书》)。
税务部门稽查机构应在办结自办举报件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举报奖励审核,并向举报人寄出《举报奖励通知书》。
举报人应当自收到《举报奖励通知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和《举报奖励通知书》,到举报奖励工作承办机构办理领取奖金手续,同时提供本人的开户银行名称、账号等信息。
举报人不能到举报奖励工作承办机构办理的,应当自收到《举报奖励通知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本人的开户银行名称、账号、身份证复印件和签名(并按捺指模)确认的《举报奖励通知书》,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或传真(以确认收到时间为准)至《举报奖励通知书》指定的举报奖励工作承办机构。
联名举报的,由举报信件署名第一位人员办理举报奖励手续,提供其相关证件及银行账户信息;所获取奖金的分配由联名举报全体人员自行商定。
举报人逾期未办理领取奖金手续的,视为放弃领取奖金的权利。
此外,《奖励办法》还明确规定,举报事项涉及举报人自身权益、借举报名义代他人主张权益以及举报人对社会保险基金负有管理、经办、监督等法定职责的不在奖励对象范围之类。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新闻网
编辑:兰 花
终审:桂 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