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条新闻,让不少买房人都有点慌:
契税税率将调整为3%~5%?
这消息一出,房产销售“炸锅”了
“房价要涨,买房要趁早”的消息
在微信朋友圈里开始刷屏了
事实真的就是这样吗?
还是一次,不怀好意的玩笑?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在8月11日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这条法律规定:
1、契税税率为3%至5%。
2、明确契税免征政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而在现行的,1997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中,早已规定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但各省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差别税率。
有过买房经历的业主大概都知道,目前在广西,购置房产的契税税率在1%~3%之间。只是将原来的“暂行条例”升级到法律层面,法定适用契税税率并未调整,而是与暂行条例保持了一致,即3%~5%。目前,广西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财税〔2016〕23号),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执行契税的优惠税率。并且,尚未接到税率调整通知,也就是说购置房产还是按优惠税率执行。 此次《契税法》通过,是对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法律层级的升级,平移了税率,并未作出调整,但法律效力更高。契税通俗来说属于“地方税”。在刚刚通过的《契税法》中也提出了“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等内容,这也意味着地方有一定税政管理权限。 根据2016年财税部门的相关规定,广西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